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有哪些部门

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有哪些部门

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永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的主要部门,负责接收、保管和提供使用毕业生的档案。

永州市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这些中心也是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的重要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毕业生档案接收、保管和提供使用。

永州市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也是毕业生档案接收的部门之一,负责本校毕业生的档案接收和提供使用。

永州市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也可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具体需根据单位要求而定。

综上所述,永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主要包括永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这些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毕业生的档案进行接收、保管和提供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