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案财物处置
法律分析: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三种形式。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赃物不同,赃物是指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并不包含犯罪工具、证物等财物。实践中为充分保障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物权,宜作广义的理解。涉案财物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