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大检察官有几位
一级大检察官有3个。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
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3、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4、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简介。
对检察官的考核,由其所在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对检察官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考核检察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对检察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