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的标准条件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

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法律顾问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是用人单位选择法律顾问的一个重要因素,由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通过全部科目后,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印制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和23日。201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为10月20日和21日。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9月13、14日。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执业律师受聘担任的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律师,可以接受企业的聘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指派受聘律师担任聘请企业的法律顾问。一般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可以续签。

企业法律顾问职称等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08]95号)

第七条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