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的责任形式

这里的责任是指法律责任,区分于语言学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所讲的责任。责任首先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形成的,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其次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第三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最后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保证的。责任形式只指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又称,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而言的,二者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商法通公司法律顾问分析:

企业法里的责任形式,其实包括未违反之义务和违反义务之责任。

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一、个人独资企业为无限责任。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合伙企业责任

(1)普通合伙企业为无限责任。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形式:对外:除合伙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其他合伙人要承担有限责任外,均为无限责任为。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按份责任。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8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责任形式: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责任:

(1)公司承担无限责任。依据《公司法》第条3条第1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投资人即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依据《公司法》第条3条第2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例外,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时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无限责任只在个案中适用。依据《公司法》第条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条6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