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的核准立项与备案立项区别

法律分析:发改委的项目立项包括三个程序,即:备案、核准和审批。核准只是项目立项中的一个程序,区别如下:

1、项目立项

(1)、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2)、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3)、项目立项的核心价值是: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

2、项目核准

(1)、核准申报程序应采用逐级初审的原则进行。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家和省核准的项目,需经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直企业(含省直属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并附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 项目核准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当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其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项目核准机关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时,如有必要,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技术方案、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进行相应调整。

扩展资料:

项目立项准备资料:

1 、项目初步设想方案:总投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2、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3、项目厂区情况: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包含财务指标、账款应收预付等周转次数、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动力、现金等的周转次数)。

5、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6、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7、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8、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9、项目设备选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来源、价格、进口的要注明,备案项目耗电指标等可不做单独测算,工艺环节中需要外部协助的请标明)。

10、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随时沟通。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