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年龄是多少岁?
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仍视为未成年人。主要在民法中需要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是判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只可以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2是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3是设立监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应当设立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同时,《民法典》将成年人年龄确定为18周岁。这也与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相一致。我国宪法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重要的政治权利,赋予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国家根本大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