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个人简介怎么写
麦当劳简介
/html/20067311495048678.html
一、麦当劳简介
一、麦当劳简介
1937年,麦当劳兄弟在洛杉矶东部的巴沙地那开始经营简陋的汽车餐厅,并很快取得成功。但效仿者很多,致使生意萧条。1938年,兄弟俩关闭了汽车餐厅,转营快餐,很快生机勃勃。1953年,一个名叫福斯的人仅向麦当劳兄弟付了1000美元便取得了麦当劳的特许经营权,接着先后批准了十余家特许加盟店。由于这些快餐店无义务遵循麦当劳的经营程序,所以严重损害了麦当劳的形象和声誉。(连锁经营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性)1954年,克罗克作为麦当劳特许经营的代理商,替麦当劳兄弟处理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事宜。克罗克规定特许转让费为950美元,很快他便将麦当劳演绎为一家优秀的公司,因而人们常常把克罗克视为麦当劳的创始人之一。1961年,麦当劳兄弟以270万美元的价格把麦当劳全部转让给了克罗克。在后来的30多年里,由于克罗克经营有方,麦当劳快餐店成为发展最快的世界性企业。麦当劳快餐店以其温馨的店堂气氛和特许加盟(经营)制度,被世界公认为名牌快餐店之一。
麦当劳公司的总部坐落在伊利诺斯州的橡溪镇,在这里现任美国总公司总裁杰克-格林勃克和国际部总裁詹姆斯-肯特鲁卜领导着这个拥有数十亿美元资产的国际性公司。麦当劳是世界上最大的餐饮集团,开设有麦当劳的国家和地区超过了联合国的席位。从1955年创办人雷-克罗克在美国伊利诺斯普兰开设第一家麦当劳至今,它在全世界已拥有28,000多家餐厅,遍及全球12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最南位于纽西兰茵薇卡其尔,最北位于芬兰旅游胜地罗凡尼米。在地球上,每隔15小时,就有一家麦当劳餐馆开业。在中国,麦当劳已经开设了400多家餐厅。麦当劳的大黄金拱门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最熟知的世界品牌之一。
二、克罗克的麦当劳神话
1937年,狄克·麦当劳与兄弟迈克·麦当劳在洛杉矶东部开了一家汽车餐厅。由于他们制作的汉堡包味美价廉,深受顾客欢迎。虽然每个汉堡包只卖15美分,但年营业额仍超过了25万美元。这是相当可观的数目。随着汽车餐厅越来越多,经营也越来越乱。针对这种情况,麦当劳兄弟大胆进行特许经营,开始出售麦当劳的特许经营权。1953年,第一位加盟者福斯以1000美元的价格购买到麦当劳特许经营权,在凤凰城开了一家麦当劳快餐店。他得到的帮助除了新建筑的设计、一周货款和快捷服务的基本说明,其它什么都没有。无论在财务上还是在经营上,加盟店都完全依靠自己,当然没有义务按照麦当劳的规定行事。这种“大撒肥”式的经营方式,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许多麦当劳加盟店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汉堡包口味或者经营品种,严重损害了麦当劳的声誉及其方便快捷的独特经营方式。十几家麦当劳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普遍笼罩在失败的阴影之中。这时,一位名叫克罗克的人找到了麦当劳兄弟。
当时克罗克只是一位纸杯和混拌机的推销商,但是对于麦当劳的巨大的发展潜力,他比麦当劳兄弟还要清楚。当时美国小家庭日益普遍,家人一起出门的次数增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克罗克知道,像麦当劳这样干净卫生、经济合算、品质优良、方便快捷的家庭餐馆,一定会大受欢迎。他看准了郊区年轻家庭巨大的市场潜力。当时为这一市场服务的餐馆很少,麦当劳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间。另外,开设一家麦当劳餐馆当时只需7.5万美元。用特许经营方式经这个体系,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只要能够得到麦当劳的特许经营权,他就可以在大小城镇开设麦当劳餐馆。
克罗克马上与麦当劳兄弟洽谈,结果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成为麦当劳在全美唯一的特许经营代理商。1955年克罗克成立特许经营公司——麦当劳公司系统公司(1960年改名为麦当劳公司)
1955年,克罗克在芝加哥东北部开设了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麦当劳特许经营店。该店体现了克罗克对快餐店的理解,那就是重视品质、服务、卫生和经济实惠。由于一开始克罗克就打算把该店作为未来加盟店的样板,所以他创建了一套极其严格的经营制度。以后建立特许经营系统时,克罗克也严格执行这一制度。这就是著名的以QSCV(Quality——汉堡包质优味美、营养全面;Service——服务快速敏捷、热情周到; Cleanness——店堂清洁卫生、环境宜人; Value——价格合理、优质方便)为核心的统一经营系统。该系统规定每家麦当劳加盟店的汉堡包品种、质量、价格都必须一致,甚至店面装修与服务方式也完全一样。所有麦当劳快餐店使用的调味品、肉和蔬菜的品质都由总店(特许经营总部)统一规定标准。制作工艺也完全一样,例如麦当劳在汉堡包的原料方面有一条严格的标准:麦当劳汉堡包的脂肪含量应该在17%至20.5%之间,并且拒绝使用添加剂;另外还规定肉饼必须由83%的肩肉与17%的上等五花肉混制。炸薯条所用的土豆是专门培育、精心挑选的,并经过适当的存储时间调整淀粉和糖的含量,炸好后立即卖给顾客。若七分钟内未售出。就将其报废。其他方面的规定更是不厌其烦。
1961年,麦当劳兄弟以270万美元的价格将麦当劳全部转让给克罗克,从此麦当劳走上了以特许经营方式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
克罗克首先改变了原来麦当劳系统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互相不相干的状况,他认为特许人的成功取决于受许人的成功。只有当每个受许人富裕了,整个特许经营系统才能变得更强大。那么,如何才能使受许人有利可图呢?唯一的方法就是给予受许人足够的支持,对受许人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经营秘诀,克罗克非常重视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因为每一家加盟店的特许费只有950美元,其它费用是按加盟店的营业额1.9%收取的,所以总部的利润与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总部与加盟店的经济利益是一致的。
一般特许经营总部往往受金钱的诱惑而“剥削”加盟店,如收取很高的特许费,贩卖原材料、器材和成品给加盟店等,从而破坏长久的合作关系。克罗克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在麦当劳特许经营系统中,总部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加盟店交纳的特许费和权利金,以及加盟店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各项服务的费用。虽然也向加盟店出售一些器材和产品,但坚持不牟取暴利。在采购方面,克罗克坚持不收回扣的原则,让各加盟店享受集体采购的优惠。
克罗克给快餐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新观念。他以公平、互惠的精神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他的初衷很简单,那就是,要使麦当劳成为一个稳定且以品质标准统一著称的公司。为此,他必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前来购买特许权的投资人,因而也就必须放弃一些短期的利益。
克罗克的特许经营制度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采用区域特许权制度。尽管出售区域特许权更容易赚钱,但同时也增大了风险。如果一家加盟店不成功,麻烦还不算大;但是如果这家店拥有整个区域的特许经营权,那后果就可想而知了。克罗克决定麦当劳一次只卖一个餐馆的特许权。刚开始时,克罗克多以大都市为授权经营区域,但他很快就缩小了授权区域。1969年以后,其特许经营合同甚至限制到城市、街名。对以前授权的那些大范围区域加盟店,原加盟店有权优先购买新店的特许经营权,但无权自行设店。(加盟商的规模)
其二,规定表现优异的受许人可以拥有多家加盟店,而表现不好的受许人只能拥有一家店铺。
其三,谨慎挑选受选人,并严格控制加盟店的经营活动,丝毫不准越轨。
克罗克从不把特许权卖给实力雄厚的人,深怕他们有一天超过总部,难以控制。他的逻辑是:“如果你卖出一大块区域的特许权,那就等于把当地的业务全部交给了他。他的组织代替了你的组织,你便失去了控制权。”
就这样,通过是否给予特许权,克罗克控制了加盟者,促使他们注重品质、清洁、服务与价值。克罗克认为这是保持麦当劳长期获利的重要原因。
除了出色的管理才能外,克罗克在经营战略方面也有许多独特之处。首先,他对快餐市场进行了广泛的而细致的调查,把麦当劳的市场定位在美国中下层家庭。考虑到这些家庭的大部分成员在一天的工作劳累之后需要经济、方便、价廉的麦当劳汉堡包。为了方便顾客用餐,克罗克把快餐店开设在人们工作的居住的场所附近。
克罗克认为麦当劳这一全球最大的快餐公司制定了具有战略意义的经营方针,即“QSGV”,以此作为全体员工的工作准则,保证麦当劳的服务质量。另外,克罗克非常重视食品制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他要求所有麦当劳快餐店制作的汉堡包都要有相同的口味、质量、甚至大小,而且建立专门的肉类、蔬菜和餐具供应系统,遵守统一的规范,这也是特许经营店最具有优势一个环节。克罗克还注意招贤纳士,引进人才,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克罗克非常重视研究开发。他派人协助农场和工厂改革铃薯的种植和加工方法,为牛奶介绍新的工作方法,改进养牛方法和肉品制作方法,发明高温效率烹饪器材,提高包装和分销技术。这些努力自然会带来更好的产品。闻名遐迩的薯条就是一例。麦当劳公司成立不久,就耗时十年,耗资300万美元改良了薯条的制作方法。投资额之大,令许多食品商咋舌。尽管遇到重重困难,但克罗克的坚强信念没有动摇,仍然勇往直前。
1968年麦当劳有1000家店铺,1978年就达5000家。经过40余年的发展,目前麦当劳已有28000余家店铺,遍布全球128多个国家和地区。1965年4月15日,麦当劳公司股票上市时,每股为22.5元,不到一个月就涨了一倍。20年后,股价约为原来的175倍。正是由于克罗克的卓越管理和苦心经营,麦当劳才由一家默默无闻的快餐店迅速成长为今天的快餐业之王。麦当劳的成功是个奇迹,而克罗克正是奇迹的创造者。
/archiver/?tid-1177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