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恒定原则法律规定

管辖权恒定原则是指一旦法院建立了管辖权,管辖权就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案件审结为止。该原则被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所认可。

管辖权恒定原则是法律上的一项原则,意味着一旦法院建立了管辖权,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案件审结为止。该原则的存在保障了法院对案件的查明和判决的有效性,并具有如下特点:1. 管辖权的固定性。一旦法院建立了管辖权,就不能轻易地将其撤销或转移。2. 管辖权的绝对性。法院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双方同意或者司法程序出现重大错误时,才能撤销或转移管辖权。3. 管辖权的不可争议性。一旦法院建立了管辖权,任何人都不能质疑其合法性。

管辖权恒定原则是否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虽然管辖权恒定原则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得到了认可,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采用该原则。例如,在英国,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新考虑管辖权问题。

管辖权恒定原则是法律制度中重要的原则之一,保障了司法程序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虽然该原则在大多数国家得到了认可,但并非所有国家都采用该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