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当法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等。
(三)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利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