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每个月去干嘛
社区矫正生活,起初的三个月属于严管期,视犯罪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来司法所报道的次数。每月会举办两次集中学习教育,由司法局组织所有矫正人员参加,有司法人员讲授各种法律知识,有精美的幻灯片和案例视频观看,增长法律常识。另外,每月要写两篇思想汇报,四篇学习笔记,都是需要盖章上交的。不定期会组织其他的社区劳动等活动,发放的定位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超出规定的活动区域会有报警,会被警告。
缓刑人员去外地工作需要手续如下:
1、写出外出打工申请交给派出所;
2、出具打工单位情况说明;
3、提供担保人,担保人须向派出所保证履行监管义务。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社区矫正就业培训制度如下:
1、根据矫正对象实际状况和劳动就业技能掌握情况,适时做好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指导工作;
2、对具备劳动就业技能和条件的矫正对象,根据其本人的就业意愿以及本街道的现有条件提供就业平台;
3、对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青少年矫正对象,根据其本人要求和意愿,帮助其进入具备合法资质的社会劳动就业岗前培训机构进行就业前技能培训,直至上岗就业;
4、鼓励矫正对象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走自谋出路、自主创业的道路;
5、加强对矫正对象就业培训指导,增强矫正对象“自食其力、立足社会”的信心,提高矫正对象对自身人生价值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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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