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修改的通过要由谁决定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享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