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无罪释放,当年这个案件有哪些细节是“匪夷所思”的?

在作案动机、作案细节、审讯流程中三个方面都存在着疑点。?

第一方面:作案动机。

案件里面关于作案动机的说明为,两名被害小孩扒坏了张玉华家里的土墙,张玉环打了他们,其中小孩张磊抓破了张玉环的手,张玉环因此愤怒杀人。

这样的琐事纠纷在农村可以说是太平常了,为了这点事情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两个小孩实在让人有点无法相信,就这点上来说存在动机不成立的疑点。

第二方面:作案细节。

作案现场:如此重大的案件,竟然在第一作案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的直接证据。作案时间:张玉环自述作案时间为11点,这个时间就是被害人死亡的时间,而在这一时间村中的多名小孩都声称见过两名受害人。作案工具:麻绳和麻袋,这么重要的证据上面竟然没有任何的指纹、血迹、DNA皮肤组织等线索,只是因为成分一致就被定为作案工具,并且张玉华供述的绳子还与他家中的不一样,这么重要的证据竟然没有保留。张玉华手上的伤口:作为直接作案动机的伤口上,被害人的指甲里面竟然没有张玉华的DNA。

综合来说,当时案件里面提及的五项证据,竟然有三项是以张玉华的口供为直接证据的,这明显的就不合理。

第三方面:审讯流程。

1、审讯过程,张玉环自述曾遭到了行刑逼供,这样的说法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从后来张玉环翻案的情况来看,存在一定的疑点。

2、这样的刑事杀人案件,在终审的时候,竟然没有专业律师为张玉华辩护,就这点来说,已经属于违反了审讯流程了,也是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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