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转赠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及费用如下:

1、签署确认书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公证费、查册费;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

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综上所述,父母需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子关系证明,***同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的权赠与公证,签署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然后携带上文所述的材料到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买卖过户和土地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