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费用分配标准

法律客观: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规定表明: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即工资标准经法律授权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当然,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的工资标准有一个底线,即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违反了法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劳动法的上述规定为工资支付标准确定了规范。工资支付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在此基础上,工资支付中的违法和违约情况得以明确区分。违反工资支付法定形式或法定标准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违反工资支付约定的,根据各地方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称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是指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是指实质性违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