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赠与股权问题

根据上述问题回答如下:

1、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被赠予人无法入股,要入股需改变公司的性质。

2、赠与协议中赠送人享有任意撤销权的情况:(1)合同尚未履行;(2)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3)尚未经过公证。如满足上诉三个条件是可以随时撤销的。

3、被赠送对象是否担任该公司法人不影响赠与协议的公证。由于仅赠送50%的股权,为保证赠与协议的履行,仍需改变公司的性质。

4、不需要进行注销,只需要变更公司性质,根据工商局的指示,提交相应材料,如变更申请书,新的公司章程等材料即可。

以上为个人建议,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