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可以减免吗
法律主观 :
减免在诉讼费交纳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况如下: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担保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仲裁案件。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法律客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