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强行员工外派和支援
员工外派与支援,如果在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中有明确的,那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相关内容没有之前约定,现在企业要求员工外派或者支援,那就是相当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变更,必须双方协商,否则就以劳动合同为如实履行提起仲裁或诉讼,进行维权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中没有外派补助,但是如果你与公司对此有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但是如果公司强制员工调换工作岗位,且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公司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不同意,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工单位在外派人员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