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约同事在草丛办事,被丈夫抓现场,结果如何了?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只要让这个“魔鬼”出来,很多事情就超出了自己的掌控。一个男子就把“魔鬼”勾出来了,结果自己也进去了。因为他看到自己妻子和同事在草丛里办事,一气之下,将男子打了。对方伤得挺重,他解气走了,对方却死了。他犯了法,最终被判8年有期徒刑。
一、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男子离开以后,他妻子也离开了,那个男子,死了。警察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夫妻俩,面对警方的询问,男子承认了犯罪的事实,并供认了作案的过程,还上交了作案的工具。
警方将这个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男子所犯的罪行,提起了公诉,并认为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里面有两个要件:一个是主观上的故意;一个是行为上的故意。
男子在行动之前就准备好了钢管,说明男子的行为,是具备主观上的故意,他就是要奔着教训而去的。第二个是行为上的故意,他在看到男子和妻子有行为的时候,就用钢管击打男子头部,这属于行为上的故意。
男子在陈述自己意见的时候表示,自己没有想打死对方,只是想教训一下他,让他知道,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但是,检方认为,男子很明显知道,用钢管击打一个人的头部,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还是这样做了,属于行为的故。
男子的辩护律师表示,在警方找到男子以后,他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这属于认罪态度良好,应该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男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但在事情发生后认罪态度良好,决定判处他有期徒刑8年。
在知道判刑结果以后,男子并没有上诉,说明男子接受了法院的判罚。在这个事件中,他的确是犯法了,虽然他主观上并不是真的想要那个男子的命。但他造成的客观事实,给他的家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这个也是事实!
二、男子看到妻子和男同事在一起了,就很生气,打了他
男子和妻子结婚了,两个人过得很可以吧,平淡的日子里,他妻子觉得没滋没味的,就跟厂里的另外一个男同事,好上了。男子也察觉出来了,因为平时不大化妆的妻子,愿意打扮了。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
男子问她为何打扮了,她还笑着问丈夫,好看吗?两个人的日子,也就这样过着。男子虽然怀疑,但没有真凭实据。有次他去接妻子下班,看到妻子和男同事从草丛里走了出来,他就问了一下,妻子解释是两个人路过。
他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就想到之前与妻子肢体接触的时候,妻子却有拒绝的意思,他就更加坚定了妻子已经出轨的事实。但他没有证据,他选择了守株待兔的方式。
为了教训那个男子,他还准备了一根钢管。提前到了他发现的草丛里,心中也在希望妻子和那个男子,不要过来。但是,他的期望落空了。妻子和那个男子有说有笑地进了草丛。两个人在草地上忙活着,他很生气,就拿着钢管出来了,对着男子就是一顿打。
那个男同事面对突然而来的打击,吓得跪地求饶,他看到男子那个样子,就离开了。没有想到,他妻子只是给他家人打个电话,让他们来接人,之后就离开了。等到那个男同事被发现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人世。
三、遇到问题的时候,应该用理性解决问题
男子在知道妻子出轨以后,没有想办法解决问题,更没有探讨出现问题的原因,就匆忙拿着钢管去教训那个男子,结果是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毁掉的是两个家庭。自己的家庭毁了不说,那个男子的家庭,肯定是毁了。
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应该理性来考量一下。要是自己出手教训了那个男子,会阻止妻子出轨吗?要是会的话,那么,她出轨的原因是那个男子有自己身上没有的优势。这个优势是什么,找到以后改了,那么,妻子就会回归家庭了。
要是用这种方式不能阻止妻子出轨,打击了这个,她出轨另外一个,那么,这个打击是没有意义的。打击只会造成自己的不痛快,对于妻子而言,伤害性不大,侮辱性也不大。
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思考,为何妻子会出轨?难道是自己身上没有了魅力?要是的话,那就将自己的事业搞好,魅力也就有了。那个时候,妻子再要出轨,就跟《完美关系》中的斯黛拉那样,找到证据,起诉离婚。
当一个男人有了魅力以后,说话也有底气了。妻子说不定就会讨好你的,时时刻刻提防你出去找人了。那个时候的你,就不是拿着钢管去打人了,说不定是妻子带着一帮人找你了。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从这个角度来看,男子没有理性考虑自己存在的问题,只是想着用武力解决问题。但他忘记了,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从来不是。武力只是发泄愤怒或者情绪的一种方式,不能解决问题的。
理性思考后,再做决定,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才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气度。这个男子,用武力解决了问题?说不定她的妻子会起诉离婚的,理由是他违法了。这样,他真的是“赔了夫人又伤身”啊!大家对此,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