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实缴出资如何认定

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实缴出资的直接证据。

4、工商登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所述:股东的出资信息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且股东应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内完成缴纳,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