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偷税漏税的后果如下:
1、罚款:税务机关可以对被发现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处以罚款。罚款通常是根据漏报或虚报的税款金额的百分比或固定金额来计算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法律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决定;
2、利息和滞纳金:在一些地区,偷税漏税还可能导致欠缴税款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这些额外费用可能会增加违法行为的成本;
3、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以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例如吊销营业执照、暂停经营活动或限制资格等;
4、刑事责任: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及刑事责任。具体的刑事后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而定,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监禁等;
5、声誉损害:偷税漏税行为可能对企业或个人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一旦被曝光,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信任破裂、客户流失、商业伙伴关系受损等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