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浪微博推出的新规,你怎么看?
对于微博的这份《服务使用协议》,虎嗅咨询了就职某互联网公司的高级法务官林华,他给出的意见如下:
一、微博的服务使用协议属于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的签署过程,签署双方并没有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用户不存在针对某些条款去商量或者修改的可能。用户签署了格式合同,并不表示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即便签署,用户也可以对其中不合理的条款要求法院判决无效。
二、著作权的归属,一是法律强行附属,谁创作谁所有。二是按照合同,比如委托创作,有约定,版权归属按照合同约定。
平台想要拿到创作者的版权,需要签订协议,但这个协议需要合法、有效,符合起码的公平。
三、根据合同法五十四条,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撤销的结果是自始无效。
综上,微博制定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未必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微博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已经有用户在微博上@了微博CEO王高飞想要一个说法,但是截至发稿,微博方面并未对此事有所回应。
对于微博突然强调用户内容的独家原创性,一个推断是也许同今日头条有关。
2017年8月10日,微博微博官方公布了一则社区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微博针对的第三方新闻平台正是近来风头正劲的今日头条。在微博发布上述声明之前,头条社区官方已经向头条号作者发布授权开通微博内容源的内测通知。通知显示,开通此功能后,头条号平台将提供技术能力,帮助用户将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定期自动发表到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微头条上。
之后的事情是,9月10日晚间,今日头条向部分用户发出系统通知,称“今日头条将于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账号服务”。
再之后,就是微博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增加了微博内容的原创独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