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6种文字陷阱!案例直击擦亮眼睛
写借条6种文字陷阱!案例直击擦亮眼睛
还(hái)欠款&还(huán)欠款
案例示意:A向B借了***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期间A归还1万元,要求B把原借条撕毁,重新出具借条:“A借B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
后两人因债务纠纷打官司,新借条的“还”是多音字,可理解为“归还”或“尚欠”。A称其已归还9万元,而B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自己只收到1万元,因而B败诉。
提示: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为避免产生字面歧义,建议不要使用“还”这个多音字,可这样写“今尚欠款9万元”。
今借&今借到
案例示意:“A今借B***5万元”和“A今借到B***5万元”,看似差不多,但还是有区别。前者很可能存在已达成借贷协议,但A还没有收到款;后者是彻底表达出已收到了B的款。
提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的生效是以借款人收到钱的时候。为避免上述案例中的混淆,建议借款人应明确表达是“拟借”还是“借到了”。
金额只写阿拉伯数字
案例示意:A向B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过了期限A尚未还款给B,后B向法院起诉,其手里的借条上却写着15万元。经鉴定,确认B起诉前在“50000元”前面加了个“1”字,变成了“150000元”。据此,法院判B败诉。
提示:在借条上只写阿拉伯数字易被篡改,都要加上汉字大写,标准写法: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示意:A向B借款若干,在写借条时,A故意将自己名字写错成同音的其他文字。后B追讨款项无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A还款。经法院查询,债务人的身份证名字与借条信息对不上。
提示:在打借条的时候,出款人(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借条上注明身份证号码。
借条&收条
案例示意:A向B借款3万元,写了个证明:“收条,今收到B***3万元。”后债权人B向法院起诉要求A还款3万元,A辩称:“B之前欠我3万元,但我丢失了借条,所以在B还款时写了收条”。这样的纠纷案,以B(实质的债权人)败诉为结果。
提示: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要求出具人在借条上写明借款原因、借款期限、逾期利息等,“收”和“借”要分明清晰。
褪色笔写借条
案例示意:浙江绍兴的茹某,用褪色笔给朋友写借条,结果字迹在1小时后消失。这种“自动褪色笔”外观和普通签字笔一样,但写下的字迹在1小时或1天后消失。
提示:尽管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以防万一出借人可以自带签字笔让借款人书写,或是在电脑打印件上签名及盖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