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的一种疾病
百日女婴不幸夭折
2003年8月7日,四个月大的蓉蓉住入阜阳市人民医院。
最先发现问题的是张林伟的邻居,他们发现这个胖胖的女婴脖子有些溃烂,且全身浮肿。
类似症状,也发生在悦悦身上。
2004年3月,王秀丽发现,悦悦的两个腮帮开始下垂,嘴唇凹进浮肿的脸颊里,头也越来越大。王秀丽也带着女儿去了医院。
这时,媒体开始广泛关注阜阳问题奶粉事件。大批家长带着孩子涌向医院。“我的孩子是不是大头娃娃?”所有家长迫切想知道答案。
问题的爆发,直接刺激了进口奶粉涨价。张林伟回忆,当地一罐雀巢奶粉的价格,在一个月内从48元上涨到50元,继而飙升至86元,最终突破百元。
2004年4月,阜阳市政府下发文件称,有阜阳户籍且在当地治疗的婴儿可享受免费救治。
可蓉蓉没能熬到那一天。
对于她来说,吃了的劣质奶粉,已注定将她的命运改变。躺在病床上,她不住地流泪,皮肤渐渐失去弹性,输液十分钟只能滴进一两滴。
绝望一点点向张林伟袭来。2003年8月11日,他把住了四天院的女儿接回了家。
次日,出生131天的蓉蓉走到了生命尽头。
按当地习俗,夭折的孩子不许掩埋,而要放在地势高的山坡上,家长头也不回地走掉。张林伟不忍心,用毛毯裹着孩子,埋入了村边的公墓。
“如果孩子吃劣质奶粉只有两个月,可能也不是这个结果。”张林伟一声长叹说。一连几天,妻子刘海皊哭得死去活来。
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爆发后,国务院派出调查组对当地200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奶粉喂养为主的婴儿营养状况展开普查,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达229人。经调查组核实,阜阳市***有12名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 康复女童被诊出佝偻病
悦悦的病情虽然好转,但王秀丽还是发现了异样。“给她洗手的时候,发现她手指有些弯曲。我帮她伸直,她就哭。”王秀丽回忆说,当时女儿太小,她也不懂,就没有向医生反映。
40多天后,悦悦康复出院。
遵照医嘱,宋振福将劣质奶粉换成了名牌奶粉,王秀丽又搭配着奶粉给悦悦喂些饭。在每月数百元的奶粉开支面前,宋振福不得不离家外出打工。
王秀丽后来发现,悦悦在拿玩具时手指依然伸不直。只有小学文化的宋振福安慰妻子:“等孩子再大些就好了。”
2007年5月,小悦悦的妹妹文文呱呱坠地。有了之前的遭遇,宋振福将给文文的奶粉换成了30多元一袋的名牌产品。
六岁时,悦悦上了一年级。因为双手食指无法正常用力,握笔写字对她来说成了一件难事。写不了几行字,右手就会发酸。为了控制笔,她不得不将笔攥在手心。时间长了,有同学叫她“鸡婆婆”。
再后来,王秀丽又发现悦悦胸骨有些隆起。她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带着女儿去了镇医院。医生告诉王秀丽,悦悦得的是佝偻病,最好去大医院治疗。
这是一种因维生素D缺乏引起的骨骼病变。在王秀丽看来,治疗这种病需要很多钱,在买了一瓶钙片之后,她将悦悦领回了家。
也正是这一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大头娃娃”事件之后,奶粉安全受到空前关注。三鹿集团多名高管最终获刑。
这一次,自幼奶粉喂养的文文却身体健康。
“大头娃娃事件之后,国家对奶粉的检测标准严格了。但不法商家为了应对新标准,又在奶粉中加入了三聚氰胺。”刘晓琳说,早在大头娃娃事件中,三鹿奶粉就因蛋白质含量低被阜阳市列为不合格产品,如果当时处理妥当,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三聚氰胺事件。
在一份2004年4月由阜阳市卫生局、工商局和消协联合发布的不合格奶粉名单上,记者发现,“三鹿婴儿奶粉”位列其中。 借法律援助诉讼维权
对于失去女儿的张林伟来说,日子同样曲折而漫长。
女儿死亡的第二个月,张林伟抱着吃剩下的五盒劣质奶粉,送到阜阳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出来,送检的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2.56%,远低于国家标准18%。
依据这一结果,2003年12月,张林伟与销售奶粉的超市、供应奶粉的食品公司达成协议,由超市和食品公司赔偿张林伟1.2万元,三方约定,此事就此了结。
赔偿协议达成之后,张林伟只从超市拿到了5000元。他几经打听,才知道食品公司早就将赔偿的1.2万元拨给超市,只是超市负责人不肯足额给付。张林伟又向周棚镇工商所求助,超市这才又拿给了他2000元。
“我女儿命都没了,他还把赔偿当生意,想从中赚一笔!”有些愤怒的张林伟向媒体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报道之后,迫于压力的超市又拿出了3000元。加上此前赔偿的7000元,仍欠张林伟2000元。
不久,当地政府将1万元慰问金送到张林伟手中,并表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一位律师也从上海赶来,表示愿免费为张林伟维权。
张林伟备受鼓舞。2004年6月,他将食品公司和超市负责人诉至阜阳市中级法院,索赔近25.4万元。
从此,张林伟踏上长达9年的维权路。
艰难执行
六万余赔偿只拿到四万二
即便有了法律援助,张林伟的诉讼也并不轻松。
开庭时,食品公司辩称,蓉蓉生前除患有营养不良综合征外,还患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弱,其死亡不能排除这一原因。
张林伟又转而寻找证据。
2004年7月,他拿到了女儿的死亡鉴定。
这份由安徽省公安厅出具的刑事科技鉴定书显示,蓉蓉死于严重营养不良。
凭借这一证据,2004年12月7日,张林伟与食品公司和超市负责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食品公司和超市分别赔偿张林伟夫妇5万元和1.2万元,且赔偿于协议生效15日内履行完毕。
接下来便是等待。
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食品公司与超市负责人履行赔偿。
2005年3月2日,张林伟向阜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扣下了食品厂的一辆普桑轿车。任食品厂法定代表人的哥哥表示,可以代为赔偿3万元。但他要求张林伟放弃其余2万元赔偿,与食品厂的赔偿就此结清。
张林伟选择再次妥协。
说起当初的决定,张林伟直摇头:“当时不该放弃,这毕竟是赔偿孩子生命的钱啊!”
经张林伟一再争取,超市于今年夏天终于给付了最后一笔赔偿款2000元。也就是说,当初调解约定的6.2万元赔偿款,张林伟最终拿到的只有4.2万元。
“打官司太费时间,到最后心力交瘁,还不如打工去挣这些钱。”坐在屋里,谈起自己走过的维权路,张林伟甚至感觉有些窝囊,他的眼神不时飘向屋外,声音踌躇而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