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食物中毒的环保词语是什么?
集体食物中毒的环保词语是公害病。
公害病指由人类活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引起公害所发生的地区性疾病。 如与大气污染有关的慢性呼吸道疾病、由含汞废水引起的水俣病、由含镉废水引起的痛痛病等。
公害病对人群的危害,比生产环境中的职业性危害广泛。凡处于公害范围内的人群,不论年龄大小,甚至胎儿均受其影响;职业性危害则只限于工作地点和在工作时间之内的职工。
扩展资料
公害病其特点为:
1、在公害影响区域内的人群有与公害相关的***同性症状和体征。
2、病区内人群不分年龄、性别都可能发病,甚至胎儿也受累。
3、除急性中毒外,大多具有低剂量长时期危害下陆续发病的特点。
4、公害病与环境污染所致疾病的最大区别在于公害病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必须经过科学的鉴定和国家法律的认可。
如1974年日本施行的《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中仅确认了水俣病(甲基汞中毒)、痛痛病(镉中毒)、米糠油事件(多氯联苯中毒)、森永奶粉事件(砷中毒)及四日市哮喘事件(大气污染的二氧化硫刺激)为公害病并规定了有关的诊断标准及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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