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申诉和复议的区别

法律主观:

行政申诉和复议的区别: 1、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方面存在不同。行政复议已经被严格、明确规定,形成了法定程序。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和统一行政申诉程序; 2、审查处理对象和救济范围存在差异。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受案范围。行政申诉的受案范围比行政复议要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 诉讼 :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 法规 、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