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翻译古文 是《贞观政要》的节选部分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有一次被太宗召见。长孙无忌没有解下佩刀就进了东上阁门。等他出了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这个情况。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论罪,以监门校尉没有发觉,当判死罪,长孙无忌误带刀入阁门,判处徒刑二年,并罚铜二十斤。太宗同意这样处置。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监门校尉没有觉察,长孙无忌带刀入内,同样是疏忽造成的失误。可是臣子对于皇上,是不能强调什么失误的。依照法律所说:‘供皇上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发生错误不依照章程行事的,都处以死刑。’陛下如果念其功高,那就不是司法部门所能裁决的了;如果依据法律,罚铜不合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而是天下人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就要搅乱法律呢?”于是太宗下令重新论二人之罪。封德彝坚持当初的处置意见,太宗打算同意他的意见,戴胄又上奏驳道:“监门校尉是因为无忌才获罪的,从法律上将应当从轻,如果讲到两个人的过失,那么情节轻重是一样的。可是现在这两个人一生一死,相差那么悬殊,因此我才坚决请求陛下重新考虑。”太宗于是赦免了
校尉的死罪。
这时候,朝廷大兴选拔举荐人才。有的人伪造官阶资历,太宗命令他们自首,如不自首,判处死刑。不久,有个伪造官阶资历的人事情败露了,戴胄依法判处其流放到边远地区,并把办案情况上报了太宗。太宗说:“我当初下令,不自首的人判处死罪,现在你判案不是依照我的敕令而是依照法律,这是告诉天下人我讲话不讲信用啊。”戴胄说:“陛下如果当时就杀掉他,这就不是我的职权所能干预的了,可是既然把此案交付给司法部门,我就不敢破坏法律。”太宗说:“你自然是恪守法律了,可是就让我失信于天下之人吗?”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公布最大的信用的,您的话只是抒发了一时的喜怒之情罢了!陛下一时发怒而许诺杀掉他,知道不能这么做之后,就依法处置他,这是克制小的愤怒而留存大的信用,我私下里为陛下珍惜这种美德。”太宗况:“我在法律上有失误之处,您能纠正我,我还有什么忧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