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规定询问必须两名民警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中国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五级警衔制度。服装以藏蓝为主色调。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五大类。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七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治安检查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行业、场所、单位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上级通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随时检查,认真查处;
(二)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或者其他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提出检查要求;
(三)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检查,应当在公安派出所统一安排下由两名以上民警***同进行;
(四)检查时应当尊重从业人员和顾客,从检查身份证件入手,除有违法犯罪嫌疑外,不得进行人身检查;
(五)对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尽快带离现场;
(六)对扣押、收缴的物品应当办理法律手续,开具单据;
(七)日常检查应当注意发现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公***设施的安全情况及改造、变动情况,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应当列出隐患内容,通知有关部门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