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负债,另一方不一定需要***同偿还。针对夫妻承担债务部分,要证明涉及的债务时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明显未用于夫妻***同生活的债务,不属于***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同偿还。《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