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不明白?

杀人案的性质恶劣,失踪也往往会考虑是否是被害或者绑架的,但是由于没有证据和线索,也就不好查。

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安机关及其上级部门都是相当重视的,这类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太大。

而像你说的,分尸后慢慢扔掉的不是没有,而是这类案子一般影响都小,因为是秘密的嘛,所以人一失踪后,到底是被害了还是绑架还是其他什么,根本没有证据和线索的,甚至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公安机关追查失踪类案件,本身也是很困难的,人手不够是最大的问题。还有就是案件侦破后的功绩也不是很大。

这样一来就很好分析为什么失踪不重视而重视杀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