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罚抄 是否违法

老师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罚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投诉反映,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分析

处罚就是变相的体罚,而且有些不通情理。罚的目的是让其改正错误,分数下来后,老师应先将试题讲解一遍,然后让学生把做错了的改正过来,为了加强学生的记忆,让其将做错了的题目全题抄一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不同,悟性不同,做老师的应该因材施教,采取不同的灌输方式和教学方式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国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教师变相惩罚的范围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中第一条就是罚抄,变相体罚包括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但目前,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虽然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对犯了错的教师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惩治方案,顶多是上级领导对他们进行一些教育。当然如果学生由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可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