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53:下列有关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第63题—多选)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考点]中国封建法制史的“礼法结合”特征  [分析][1]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政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A、B、C三项均正确。  1840年鸦片战争后,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十年间,逐渐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中国传统法制开始转变成形式和内容上都具有显著特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因此,D项表述有误。  [命题思路]  本题考查了中国传统法制“礼法结合”原则的沿革,需要考生对中国法制史的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纵向的记忆相关知识。  [法理导读]  “礼法结合”原则初步成熟于西周,到汉代得到儒家的发展巩固,并进一步提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为“礼法结合”在中国传统法制的扎根奠定基础,从汉代之后,各朝各代的法制都体现了“礼法结合”这一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这一原则随着朝代的演进都有新的发展,如“八议”、“准五服治罪”等,直到清末修律,该原则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开始动摇。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