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艺人通告费会涉及到哪些处罚?
前几天,林志玲和喀什元纯文化传媒公司的官司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大家都关注点包括一个是原来明星也是需要去讨薪的,一个是原来明星的工资这么高。
而关于拖欠艺人通告费会涉及到的处罚,从这个案例里面也有体现。
首先应该支付给艺人的通告费肯定是需要全额支付的。您这个案件里面就有说到她在担任《极限挑战第3季》节目的嘉宾参与了两期的节目录制,费用一***是400万。元纯公司一直都没有支付它的录制费用,法院最终判决供电公司需要支付给林志玲的工作室400万元。也就是说相应的费用需要一分不少的支付。
其次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通常一人去参加活动的时候都会签劳动合同,合同里面也会约定违约金的事有。如果有公司恶意拖欠艺人的通告费,那么就会按照合同里面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来进行赔偿。虽然在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披露违约金究竟是多少,但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第三是相应的责任人需要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在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以后,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冬就被划定为强制执行人员,他的一些消费也会被限制。而如果在判决书下达以后,还没有按时到赔偿相应的费用的话,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实拖欠艺人通告费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表现,所以如果恶意拖欠就是恶意违反劳动合同法。违反了这一项法律,当然是应该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的。是大多数还会有一个打官司的过程,还有弥补错误的过程。这两个机会都没有把握到的话,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四还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通常演员报酬包括了劳动报酬和肖像权的使用费用双重属性。演员的劳务收入都是来源于合同,比如演出合同,通告合同,代言合同等等。这些合同里面都会明确标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艺人需要完成相应的工作,合同签署的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而另一方面,演员的报酬也带有肖像权使用费的属性。这一点是受到了《民法典》的保护的。如果公司拖欠艺人通告费就相当于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公司,只要拖欠了劳动者的工资,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有的是通过劳动仲裁,有的是通过法院判决,但总的来说该支付的费用是一定要支付的,相应的罚金也是躲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