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广场以设计理念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设计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它是在特定环境下,人们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对设计对象所做的有目的、有意识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任何设计都有自己的专业属性,环境艺术设计就是以不断解决人与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任务,为不同国家、民族、地域、文化背景的人们提供使用功能和精神功能令人满意、舒适的环境空间。

人的行为需要是环境艺术设计的根本。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性的需求为衡量一切外部事物的基本标准,就是注重人性、人格和能力的完善和全面发展。任何设计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在我们水土流失、沙漠化不断扩大的今天,我们要让环境艺术设计这门科学艺术服务于人类,就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不断为人们创造舒适、优美的生存环境。环境的主宰是人。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地理、气候条件使人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审美习惯。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人们也会提出不同的‘舒适度’要求。也就是说人们在环境中生存,会对环境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选择适应和改造,环境空间的使用者是人,使用者国度、民族、文化背景、所处地域及气候等条件的不同,决定了不能简单地将一个环境照搬到另一个地方。但这并不是让大家摒弃自然,而是在遵守自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更应该考虑到人的使用需要和精神需要。例如:原始先民们挖地数尺,搭建栖息之所,依山建穴,依河建宅。这些足以说明人类在遵守自然环境客观规律的同时,都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创造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

二、环境空间的使用功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的行为需要影响着环境空间的使用。我们生活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称为原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就是在原空间的基础上,把构成空间的各种要素进行组合和排列,创造出适合特定群体参与、使用的具有其自身特点的环境空间。空间的使用功能即环境空间的使用性,环境能否满足人或人际活动的基本需要。 人的行为往往是景观设计时确定场所和动线的依据,环境建成以后会影响人的行为,同样,人的行为也会影响环境的存在。可知,人的行为需要成为任何空间设计的基本依据。人类行为分类及对环境空间使用的影响:

(1)强目的性行为:就是设计时常提到的功能性行为,商店的购物行为、博物馆的展示功能,这是设计最基本的依据。如:教室的学习行为是设计的基本依据,否则,空间会失去功能性。

(2)伴随主目的的行为习性:典型例子是抄近路。例如:我们经常看到公园或广场的草坪上被踏出一条条道路,即使附近有绿化、墙体、高差来强行调整,但效果往往并不佳。因为为了到达目的点,人会本能地选择抄近路。这样就使得先前由绿化、墙体和高差构成的环境场所已不复存在,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性。

(3)伴随强目的行为的下意识行为:这种行为更加体现了一种人的下意识和本能。例如人的左转习惯,人虽然意识不到为什么左转弯,但实验证明,展览空间如果右转布置,就会造成逆向参观和流线的混乱。

人的行为需要和环境空间的有效使用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在设计步行街或大型购物商场时,隔一定距离都会设置休闲空间。不难看出,购物环境的出现是人们的购物需要要求的,休闲空间的出现是人们为了缓解购物疲劳要求的。譬如赖特设计的西塔里埃森,这座学校整个建筑功能空间尽量贴近地面横向排开,布局合理紧凑,并由高低错落的露台相连,产生出丰富的功能空间,满足了人学习和生活行为的需要。舞厅屋顶与折板还可打开,使周围的景色一览无余,同时又可使空气流通,起到消暑降温的作用,这些又考虑到人的生理反映。

三、以人为本的和谐环境设计

(一)设计与人的和谐

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万物之灵,所以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没有了人,环境艺术设计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和必要,谈论这个话题本身也就没有了意义。环境艺术设计的全部都与人紧密相关,它首先必须以服务于人为第一目的,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到舒适、温馨。

这里所谓的舒适,主要指设计的功能性体现,直观地理解,舒适就是让人感到使用起来舒服、适用。离开功能性谈论环境艺术设计的其它任何追求都是没有基础的。为了说明问题,不妨夸张地举个例子:无论一栋楼房的外观多么漂亮,但如果把所有的房间都设计为一平方米大,你还能够去居住吗?现实中虽然没有这么夸张,但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是值得认真关注,就拿住宅设计来说,有些住宅设计片面、过分地强调所谓外观新颖,只追求外观怪异,内部却比对付鬼子的地道还要复杂,除了外观怪异,采光、通风、室内空间有效利用、舒适等方面则一概不论。

这里所谓的温馨,主要指设计对人在精神层面的关怀,最主要的就是设计的文化内涵。当人们的生活达到一定的层次之后,必然产生对设计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内涵将赋予设计以鲜活的生命气息,设计有了生命,设计作品便有了与使用者交流、互动的功能,这样的作品相比于只具备使用功能的作品就又上了一个档次。所以,具体设计实践中必须认真研究使用者的偏好和文化取向,才能做到有针对性的设计,特别是在私人空间(比如私人住宅、私家花园等)的环境设计中,这一点尤其重要。三是必须坚持设计的文化内涵与功能的完美融合。

(二)设计与文化的和谐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和丰富历史传统文化的国家,几乎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背景,如果脱离这种背景去设计,那么,这个设计就会在精神上被孤立,虽然它物理上在那里,却永远不会真正成为那里的一部分。

从设计与文化的关系来看,二者是相互影响的。从短时间来看,设计应该适应文化;但文化又是实践的产物,从长期来看,设计的实践活动同样能够影响文化。认清这一点,对一名设计师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认清这一点,才会既不为设计需要适应文化而悲观,又不因设计可以改变文化而急躁冒进,违背艺术设计规律。从宏观上讲,环境艺术设计就是在这种既适应文化又影响文化的过程中来完成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引导消费,并逐步实现设计与文化达成和谐的任务的。

从实践来看,有些激进的设计师在设计中大胆引进了国外的文化理念,但结果却不为人接受。其实,我们没有必要气馁和抱怨什么。我们切不去评论你引进的那些东西的好与不好,一个设计的好与不好其实是一种使用价值,而马克思说,使用价值是不可比的。一种东西很难脱离开其存在的背景而评判它的好与坏,只能说在某种特定文化背景下,它适不适合人们的口味。

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和谐还有许多方面,但笔者认为,以上三个方面是最基本的,是今天的任何一位设计师都必须充分重视的。要做到和谐设计,作为一名设计师,就必须有一种推动环境艺术设计进步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浮躁心态,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并全身心地投入到设计创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