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部门结构

香港警察部门结构具体如下:

一、简述

1、香港警察(HONG KONG POLICE)是中华人民***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八大纪律部队(指香港警务处、香港惩教署、香港消防处、香港海关、香港入境事务处、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医疗辅助队和香港民众安全服务队)之一。

2、香港警队是一支拥有32988名纪律人员及4720名文职人员的队伍(截止2021年5月31日)。警民比例及编制均为世界上最高及最庞大之一。水警总区拥有一支超过110艘船的船队,超过2300名的警务人员及180名文职人员。

3、能够应付不同行动及地理环境上的需要,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警察水师。香港警务处有176年的专业经验,规模廉洁、警察力量规模庞大、高度效率及破案率,于1960年开始,被国际上评定为亚洲最佳警队,为香港治安及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二、职责

1、维持公安;防止刑事犯罪以及犯法行为的发生和侦查刑事罪及犯法行为;防止损害生命及损毁财产;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规管在公众地方或公众休憩地方举行的游行及集会;管制公***大道的交通,并移去公***大道上的障碍。

2、在公众地方及公众休憩地方,和公众集会及公众娱乐聚会举行时维持治安;而为上述目的,任何当值警务人员在该等地方、聚会及集会对公众开放时得免费入场;协助死因裁判官履行他在《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04章)之下的责任和行使他在该条例之下的权力;

3、协助执行任何税务、海关、卫生、保护天然资源、检疫、入境及外国人士登记的法律;协助维持香港水域治安,并于香港水域内协助强制执行海港及海事规例;执行法院发出的传票、传召出庭令、手令、拘押令及其他法律程序文件;提交告发书及进行检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