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4、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培训与使用存在着脱节现象,使干警缺乏学习动力,造成组织上“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的被动局面,影响着教育培训效果。
六、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在保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基础上,探索创新教育培训新模式,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跨越式发展。
1、实行分类培训,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一是领导素能培训。院领导分批参加由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多种专题研修班,提高政治敏锐性、指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对环节干部把培训的重点放在提高领导、组织、指挥办案能力上。二是专业技能培训。采取收视上级院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业务培训、本院组织的各类模拟培训、参加各类研讨班、请专业老师授课、观看专家授课光碟等形式,加强干警专业技能培训。三是履职能力培训。对因干警招录、转业、调任从事全新职业或上任全新岗位的人员,组织安排新录用人员培训和岗前检察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履职能力。四是岗位技能培训。重点抓电子检务信息化和适用公文与法律文书规范化两项岗位技能培训,使每位干警都熟悉各自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