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举例
2017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举例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因为以前我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有税收的不同,但是现在这点已经没有了。现在的两种办法是:
第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第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第一类办法是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收入-成本-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第二类办法是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按月(季)预缴时的征收计算方法
帮忙计算企业所得税广告费限额:2500×15%=375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2500×0.5%=12.5万元,15×60%=9万元
会计利润:2500-1100-670-480-60-160+120+70-50=170万元
捐赠限额:170×12%=20.4万元
调整增加:广告:450-375=75万元
业务招待费:15-9=6万元
职工福利:23-150×14%=2万元
教育经费:5-150×2.5%=1.25万元
捐赠: 30-20.4=9.6
滞纳金:6万元
应纳税所得:170+75+6+2+1.25+9.6+6=269.85万元
购置并投入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装置,享受税额优惠:30×10%=3万元
本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69.85×25%-3=64.46万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你的分值太少了,很少人会回答你的。
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算税法利润=1000000+(220000-200000)=1020000
应交税得税=1020000*33%=3366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3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366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6600
贷:银行存款 336600
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计算企业所得税这两者是不同的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对此,财税〔2009〕70号档案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实际操作时,不仅要注意加计扣除额计算的基数是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额,而且还要注意允许加计扣除的时点是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
举例来说,A企业是一家服装加工企业,***有残疾职工58人,该企业2008年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145000元,则该企业不仅可以在进行2012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前据实计算扣除残疾职工工资额145000元,而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还可税前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计算加计扣除145000元。
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算
一、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规定减免抵免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二、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法定准予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利润依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调整,才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为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收入乘以千分之一,就是核定征收率为千分之一。计算所得税额时不扣减经营费用和成本,即用总收入乘以千分之一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5%,就是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境内应纳企业所得税=100X25%=25万
A国已纳税=10万,按国内税法规定,应纳税=50X25%=12.5万,因此在A国收入需要在国内再纳税=12.5-10=2.5万
B国已纳税=9万,按国内税法规定,应纳税=30X25%=7.5万,7.5<9,因此在国内不再需要纳税。
则企业总***在国内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25+2.5=27.5万元
利润总额2000-1000=1000
纳税调整
1、国库券利息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纳税调整-100万
2、业务招待费:(1)100*60%=60万元;(2)1800*5/1000=9万元,采取孰低原则,其扣除标准为9万元,纳税调整100-9=+91万元
3、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200*14%=28万元
纳税调整=50-28=22万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200*2.5%=5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5、工会经费扣除标准=200*2%=4万元,纳税调整=10-4=+6万元
6、税收滞纳金10万,纳税调整+10
7、计提各种准备金支出100万,纳税调整+100
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91+22+6+10+100)=112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129*25%=282.25
环境保护专用装置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环境保护专用装置500万,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额500*10%=5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82.25-50=232.25万元
会计利润:320-132.42-17.99-120-10-20-10-20+28=17.59(万元)
调增:
1.业务招待费2.4 (320*0.5%=1.6 ,4*60%=2.4,取其小1.6,4-1.6=2.4)
2.广告费8 (菸草广告不予扣除)
3.工会经费2(5-150*2%)
4.福利费1.5 (22.5-150*14%)
5.职工教育经费3.75 (7.5-150*2.5%)
6.罚款6
7.直接捐赠4
8.公益捐赠7.8892(10-17.59*12%)
调减:28
应纳税所得额:17.59+35.5392-28=25.1292
应纳税额:25.1292*25%+28/(1-20%)*(25%-20%)=8.0332(万元)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限额=800*12%=96万元。
因此,当年支付的公益性捐赠50万元小于公益性捐赠限额96万元,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