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知识产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域名与知识产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域名注册在先、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等形式。
域名,又称网域,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的表现形式:
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律保护;
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与商标一样,都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网络用户为拓展因特网业务,往往要在网络上创建主页,宣传企业形象,而网络用户一般愿意选择与其商标名称相同的文字作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把商标上已建立的商业信誉拓展到网络空间,如果域名注册人所注册域名的可识别部分与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近似,域名所有人与商标权人就会发生争议;
3、恶意抢注域名。是指网络用户明知自己申请注册的域名的识别成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相同,仍然予以注册的行为;
4、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域名如以他人商标标识性文字注册,就可能导致多个商标权人为同一域名的归属性发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