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有哪一条有说排污管和雨水管不能接在一起的啊?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建设。在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同时,在法律责任中明确指出,在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GB50015(2003)4.9.12条说的很清楚,阳台排水管应单独设置,且底部应间接排水,条文解释中说了两个原因,一是杜绝屋面雨水从阳台中溢出,二是防止阳台地漏泛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