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天滑倒摔伤物业用不用赔
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积雪或采取防滑措施,导致住户或访客滑倒摔伤,那么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摔伤是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那么物业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下雪天,由于地面湿滑,很容易发生摔伤事故。那么,当我们在小区内或商业区滑倒摔伤时,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应当负责维护物业区域的公***秩序和环境卫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这意味着,物业公司在下雪天应当及时清理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以保障住户和访客的安全。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摔伤事故的具体原因。如果摔伤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如未及时清理积雪或未设置警示标志等,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摔伤是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如穿着不当、行走过快等,那么物业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住户或访客滑倒摔伤,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下雪天滑倒摔伤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摔伤事故发生,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摔伤是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那么物业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