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520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作为分手费的520元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都是双方自愿的。 1.情侣之间的借款,是可以要回来的,但需要明示这笔钱属于借款。但如果是赠与行为,则无法要回。分清两者的性质是关键。如果转账数字的谐音与示爱语言高度一致,如520、521、1314等这类特殊金额,法院一般认定为情侣之间的赠予行为,属于恋爱期间自愿的财产性付出,不属于借款。
2.所以,如果情侣之间发生大额转账,一定要注意保存真实意思的表达证据,如转账记录、留言、欠条等。 : 一、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同权利。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无疑会对礼物礼金彩礼、***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同权利等进行分割处理。 三、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除了对礼物礼金彩礼、***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同权利等进行分割处理以外,双方还有可能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者一方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时下人们称之为分手费(笔者以为分手费不能仅理解为金钱,而应包括财物)。
四、分手费是当今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是一个值得关注且不容回避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合理的社会基础和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的解放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为人们创造了具有无限生机的生活方式,多彩的生活方式彻底打破了人们曾经被襟锢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的转变让人们有理由拼弃以往忠贞、专一、"洞房花烛值千金"等价值观,而对网恋、婚外恋、婚外同居、婚前性行为、试婚等大有趋之若鹜之势。 五、然而,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由于双方经济收入的变化、利益的冲突以及追求个性自由的理想等诸多因素,往往会导致恋人分手、同居"散伙"、夫妻离异。再者,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市场观念深入人心,公平交易、等价有偿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已溶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男女之间的感情、同居行为、婚姻关系等似乎可以量化为一定数额的金钱和财物。 六、因而,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分手费由此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