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办离婚证地址
办事部门 颍上县民政局
办事名称 结婚证登记
办理机构:民政局
办事程序:1、证件审查;2、登记结婚档案;3、办理结婚证书。
所需资料:男女双方的户口证明;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以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说,夫妻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规定于《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当事人递交离婚起诉状。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做出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