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
1、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民事事实行为没有这种要求。
2、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而民事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3、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而民事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
4、民事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民事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