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什么制度

耕地保护补偿制

一.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什么农业

1.进行非农业建设时,能不占用耕地的,禁止占用耕地,并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2.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二。永久基本农田会不会被征收

1.永久基本农田也是有被征收的可能性,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

2.所谓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3.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4.但永久基本农田并不是永远不能征收的农田,“永久”两字体现的是国务院对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及严格保护的态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