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黑龙江东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8-1号

律师:刘克友,刘克友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哈尔滨诚信律师标兵,律师事务所主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