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驳回能否向最高院申诉

再审申请被驳回,是不能向最高法院申诉的。即使去最高法院申诉,最高法院也不会受理,不会过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驳回申请后,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根椐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的案子可以到检查院申诉。

法律分析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1、现行民事诉讼法实行3+1的救济方式,即一审、二审、再审、抗诉。2、如果你的再审申请已经被省高院驳回,下一步的救济方式应当是到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也就是抗诉。3、你提出监督申请后,受理的检察院会对你的监督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监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该检察院可能会向其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或者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综上,再审申请被省高院驳回后,你无权再向最高法院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所以申请再审是你的权利,可以申请再审.至于抗诉,实行同级抗诉的原则,抗诉是检察院作出,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