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免费师范生违约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对平衡的,在免费师范生捧得“金饭碗”的同时,也被铐上了不得免责的“金锁链”:一是免费师范生入学前必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二是只能从事在职硕士研究生再教育,不得参与脱产研究生再教育;三是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应该说,在当前中小学教育师资匮乏,特别是老少边穷和农村地区师资力量难尽人意的情况下,以“金锁链”招引“金饭碗”的契约式教育培养显然有其符合理性和现实的一面。因为这既不违反法治约定的权利义务原则,也使教育资源得到了均衡化的分配。

但让人担心的是,难以排除一些免费师范生在入学时,或出于对教师职业的理想主义,或出于经济拮据的现实被“金饭碗”诱惑,而主动接受契约条款的约束,但4年以后违约怎么办?或许国家能够收回先期的投入甚至是违约金,但是该项政策弥补老少边穷和城乡基层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的目的还是难以达到。还有就是,即便有些免费师范生毕业时践诺自己的诚信合同,但在基层不安心工作又当如何?

在当前契约意识不强,诚信观念淡漠的社会语境下,相信不少免费师范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先去上学,其他以后再考虑”的侥幸心理。因而,这项政策一旦进入实践阶段,实际效果可能和政策设计者的理想有所差异。而且,由于实行免费师范生的6所部属高校档次较高,培养的人才水平也相对较高,将这部分师范生一刀切地分配至基层中小学校,无疑会对省属师范院校和中师毕业的学生分配造成冲击。这就造成了大材小用和师资资源浪费的尴尬情况。

据教育部网站介绍,我国广大乡村普遍存在着“爷爷奶奶教小学,叔叔阿姨教初中,哥哥姐姐教高中”的现象。按目前6所部属师范大学每年招生1.2万免费师范生的数字,要更新普通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没有几十年也是完不成的。所以,笔者以为还是国家将免费师范生的政策惠及到所有师范院校,因为地方上的普通师范院校,即使没有诚信契约的束缚,师范生们也会有淳朴的道德心愿回原籍从事教育事业。在所有师范生都能保证捧得“金饭碗”的情况下,约束学生必须从教的“金锁链”也就成了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