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日期有讲究吗
房屋买卖过户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日期规定,具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确定。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未如期交付过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子过户的操作流程:
买方准备好首付款买卖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买卖双方一起把准备好的首付款到银行做资金监管;买卖双方一起到银行签署借款合同,银行审批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所有的证件到场),一般都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签订借款合同的当天可以和卖方一起到税务机关报税;银行贷款审批后,买卖双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房屋产权证出来后,到银行作抵押,银行获得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查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银行解封首付款的资金监管,交接钥匙,搬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