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吗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依法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不需要受害者申请。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维权办法: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提起刑事自诉;重新提起诉讼;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进行申诉,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国家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了多方的救济渠道,几乎从很多法律当中都尽可能的能保护。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