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务报告包括哪些
政府财务报表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会计核算生产的数据编制而来,它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部门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主要由财务报表和文字说明组成。政府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一般国际或区域会计准则都对财务报告有专门的独立准则。
“财务报告”从国际范围来看是较通用的术语,但是在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使用的是“财务会计报告”术语。为了保持法规体系一致性。
基本准则仍然没用“财务会计报告”术语,但同时又引入了“财务报告”术语,并指出“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从而较好解决了立足国情与国际趋同的问题。
法律依据: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2、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
3、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背景。